校财务〔2024〕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及《武昌工学院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做好学校2025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保障学校年度各项事务有序开展,现将预算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总体原则
学校预算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总体编制原则;兜牢“保民生、保运转”的预算底线,强化年度重点任务、学校重大战略的资金保障;持续从紧一般性支出,试行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编制内容及编制主体
(一)预算编制内容
1.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2.编制期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预算编制主体
1.收入预算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2.支出预算由各单位(详见附件1)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分项申报。其中人员薪酬等人员性支出由人事处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申报,科研支出经费由科技处申报。
三、预算编制方式及编制程序
(一)各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申报通过“预算申报系统”进行数据采集,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会审”的“二上三下”编制程序进行编制。
(二)下列项目在进行“预算申报系统”申报前,请先行提交纸质申报表至相关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方能提交系统申报。
1.资产购建类(含软件、平台类资产)预算报资产设备处预审,其中教学、实验类资产由资产设备处会同教务处预审(详见附件2)。
2.“学科竞赛经费”预算(不含学院学生管理及活动经费中列支的校内学科竞赛、创新实践活动),报创新创业学院预审(详见附件3)。
3.“体育竞赛经费”报教务处预审(详见附件3)。
4.校企合作经费,包括校企合作结算费及校企合作工作专项业务费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预审(详见附件4、附件5)。
(三)为强化建筑物或场地、设施等的专项和零星维修(护)支出的计划性,本年新增维修(护)经费申报项(详见附件6),由各预算单位按照使用权属(谁用或谁管谁报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分别、分项(按轻重缓急)填报,财务处统一汇编、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后纳入年度预算方案。
(四)为强化经费使用绩效,本年对专项经费预算试行绩效目标填报,为下一步学校预算绩效评价及其应用做基础准备。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5年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列表
单位 | 经费内容 | 绩效目标填报方式 |
各单位 | 台套预算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或项目预算总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各类设备资产(含软件、平台类资产) | 以下材料二选一: 1.论证报告 2.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7) |
教务处 | 教学立项(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改立项等)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科技处 | 科研立项(包括学科(群))、专项奖励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创新创业学院 |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校团委 |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教师发展中心 | 专项师培经费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 专项就创经费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各单位 | 本年新增非资产类一次性专项经费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专项支出 | 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 |
注: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证材料、国家或学校政策文件等
四、预算编制要求及时间
(一)编制要求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是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责,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务必:
1.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指定专人(预算员)详尽了解单位预算编报数据,有效进行预算数据申报、沟通及信息传递。
2.按照“事与钱相匹配”的原则,各经费单位在责任范围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客观、稳妥地提报年度预算。
3.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年度支出计划,聚焦单位主责及年度重点任务,精细测算、充分论证,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减少预算调剂,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4.加强沟通与协调,既要避免因职责划分不清或业务交叉而发生重复申报,又要避免经费无着落等问题。
5.提前规划校企合作结算费的分项支出计划,分项提报支出预算,并于业务执行时间前签订分项合同或协议,杜绝逆时补签手续的现象。
(二)预算编制时间
网上预算申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7:30。
五、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一)定额核拨经费项目的申报,请按预算申报系统中“财务编制依据”栏内的标准、计算方法进行编报。
(二)实验材料、资产、体育器材等明细项目较多的预算项目,申报时请填报明细项目的合计金额,同时将明细项目编辑表格以附件形式上传(表格模板见附件2、附件8)。
(三)各学院组织学生校外集中实习或实践活动需要校车接送或外租车辆的,请进行“车辆使用费”申报,并在“申报依据”栏内备注详情。
(四)2025届毕业生实习经费仍拟按1000元/生预计,凡在2024年预支了2025届毕业生集中实习经费的,请注明专业、人数及经费使用额;并同时申报2026届毕业生集中实习经费需求。
(五)申报金额超常规较多或本年新增预算项,请在“申报依据”栏说明原因及增项依据。
(六)2024年经费项目因故需延至2025年执行的,请在2025年度预算中重新申报并在“申报依据”栏标注“上年预算项”。
(七)2024年“结余结转下年”的经费,结转金额由财务处统一调整。
(八)《2025年度财务预算编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9)填报后的扫描件,请在预算申报系统任意预算项目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九)请人事处于2025年1月5日前报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校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数量,以及2025年新进人员计划。
六、其他
(一)本通知及附件可到武昌工学院预算群(QQ群号:498143088)共享中下载。
(二)在编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预算科联系,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88151561。
财务处
2024年11月27日